qínguì

秦桧


拼音qín guì
注音ㄑ一ㄣˊ ㄍㄨㄟˋ

秦桧

词语解释

⒈  南宋投降派大臣。字会之,江宁(今江苏南京)人。进士出身。1127年被俘到北方,成为金太宗弟挞懒的亲信。后随金军至楚州(今江苏淮安),被放回南方。他深得高宗宠信,任宰相,前后执政十九年。主张投降,收韩世忠、岳飞、张俊三大将兵权,以“莫须有”罪名杀害岳飞父子。主持订立“绍兴和议”,向金称臣纳贡,放弃抗金斗争。为后人所唾骂。

分字解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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造句


1.秦桧做贼心虚,惶惶不可终日,终于一病不起,于1155年10月一命呜呼,结束了罪恶累累的一生。

2., 壮志未酬的岳飞被秦桧害死了。

3.秦桧听了,厚颜无耻地哈哈大笑,说:"由他们去笑骂吧!"。

4.可秦桧狗贼眼见疆土沦丧,兀自沉迷不悟,一心只想与金人议和,图保半壁江山,反来戕害岳元帅这等抗金名将。

5.有人说,所谓“乱鸦”,是讽刺秦桧群党的,秦桧读了这首词,开始打击贬斥汪藻。

6.秦桧做贼心虚,惶惶不可终日,终于一病不起,于1155年10月一命呜呼,结束了罪恶累累的一生。

7.岳飞和秦桧简直无法相提并论,他们的死有如桑弧蓬矢。

8.的故事来讥笑秦桧,说他在家的东窗下定计杀害岳飞,被地藏王化为一个行者到人间作证,说东窗事犯了,阴谋败露,秦桧不久就死了。

9.他表面上不像秦桧或韩胄那么张牙舞爪,长期内只是以右相身份独相,而勾结了杨后,其权势却更加牢不可破,以至主持和发动了废皇储济王赵,而立宋理宗的政变。

10.臭名昭著的秦桧,用莫须有的罪名,杀害了岳飞,成为千古罪人。